模糊的“商标侵权案”
对于丰田公司的这项起诉,吉利汽车给予积极的应辩。吉利公司称,构成商标侵权,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首先两个商标的外观近似。其次,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使相关公众对商品造成混淆和误认。即使商标外观相似,但不会在实际使用中发生混淆和误认,亦不构成商标侵权。从整体结构来看,丰田的图形商标形似牛头,而吉利美日的图形商标形似一个地球,如现代汽车的商标与本田汽车的商标就非常相似,但并不因此就认定存在商标侵权。据此,吉利公司认为美日汽车图形商标与丰田图形商标近似而构成商标侵权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丰田公司则认为,丰田和吉利公司的图形商标均以醒目的银色椭圆外环作为主体,在横向上均为中间横切一线,而在纵向上丰田的商标为纵向椭圆,吉利美日车标则为一十分近似椭圆的图形外再加两条纵向曲线。由此可见,美日的车标在整体上与丰田的图形商标极为近似,只是在细节上有些细微的变化,但无法掩盖二者整体的相似性,特别是这两种商标的实际使用状态,即都作为汽车商标安装在汽车上,两者的近似性就更为明显。造成大多数的消费者认为带有这一商标的车辆与丰田公司存在某种联系的结果。
丰田公司的第七项证据
在双方的法庭调查中,丰田公司提供了一项北京勺海市场调查有限责任公司就吉利美日汽车商标与丰田图形商标所作的《商标相似性研究报告》,该报告显示:消费者看到美日汽车的图片,有66.6%的消费者联想到丰田品牌。根据美日牌汽车的商标图形和宣传材料,有61.9%的消费者认为其为吉利生产的,在没有认为是丰田生产的消费者中有65.2%认为其与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存在特殊联系(如合资/独资公司产品或者引进了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的技术与管理)。该报告同时表明,消费者认为二者相似的程度在5分评分制中,已经达到3.27分,高于2.5分的平均值。
而同样,吉利公司也列举了分析公司提供的《汽车品牌认知度研究报告》,该报告显示,在向被访者出示丰田汽车的照片后,81.4%的人认出该车是丰田品牌,12.7%的人“说不清/不知道”,误辨率为5.9%,被误辨的车型主要是本田、大众。在向被访者出示美日汽车的照片后,44.6%的人认出该车是美日品牌,48.2%
的人“说不清/不知道”,误辨率为7.2%,被误辨的车型主要是本田、夏利。以上数据说明,近一半被访者能准确判断美日汽车品牌,发生误辨的概率很小,更不会将美日汽车误辨为丰田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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