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渐成热点
汽车金融是今年汽车业的又一个热点,随着央行10月8日出台《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候多年的跨国汽车金融巨头们终于见到了曙光。
在日前举办的“国际汽车高层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谢平不无感慨地对记者说:“今年是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具有重要意义的转折年。”谢平的说法,不仅源于众所周知的两个汽车信贷管理办法即将出台,更由于我国车贷市场今年出现了非同寻常的增量。
据统计,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余额已达958亿,而仅今年1至10月就发放汽车贷款524亿元。也就是说自1998年央行颁布《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以来的4年里,总共发放汽车消费贷款的额度仅400亿元,而仅今年前10个月就达到了500多亿元,车贷增量所占比例已超过了我国正式开放汽车信贷市场后总量的50%,增长幅度首次超过了住房信贷(今年1至10月住房信贷增长177亿元)。
谈到今年汽车信贷大幅增长的原因,谢平说,一是受加入WTO承诺的影响,商业银行积极抢占市场份额,争取在车贷市场中的主动。二是营销力度加大,保险公司积极介入,推出了购车信用保证保险,承担了60%至70%的风险,经销商也承担了10%至20%的风险,银行风险大大下降。三是车辆抵押登记的改善降低了汽车消费信贷的风险。四是车价下调幅度不大,新车推出较多,刺激了贷款购车消费。
而面对已经显示出巨大潜力的汽车金融市场,外资汽车金融公司更是急欲推门而入。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宝介绍,《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草案经过征求意见已进行了修改,并且他已经在11月27日代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在草案上签了字表示同意。这一管理办法经过其他部门批准后,即可最后出台,估计这一时间已经不会太久了。
对于《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所做的修改,谢平表示,央行对各公司提出的将吸收存款的范围扩大到股东,资本金随着资产扩大而逐渐提高等要求进行了考虑。而对于放开利率的问题,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需要稳步推进,不可能做到一次放开。
此外,谢平还提到,1998年制定的《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也将随着我国加入WTO而进行修改。新《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可能会对车贷市场中争论最大的贷款利率、首付比例和担保方式三个方面的限制进行放宽。
在贷款利率方面,由于汽车贷款的风险很小,可以考虑将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扩大到下浮10%和上浮50%之间,扩大上浮,控制下浮,通过产品和服务推动竞争,避免价格战;在首付比例上,可以考虑将不得低于30%的限制降低到10%,但不能实行零首付,贷款期限也由5年延长至8年,这样可以推动工薪阶层购车;在贷款担保方式上,可以不再作统一规定,是否担保或运用何种担保方式,由借贷双方自行商定,这样可以推动信用评估为基础辅之以车辆抵押的风险管理模式。
谢平预计,随着两个办法的出台和汽车逐渐进入家庭,国内汽车金融服务市场将向购车储蓄与贷款一体化模式、银行与专业机构合作模式、以及风险管理与产品营销分离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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