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发展滞后 改善交通任重道远
近年来,汽车进入家庭步伐的加快,一方面是体现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另一方面恰恰也反映了其与道路等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公路交通事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到2002年,全国公路通车里程已经达到了175.8万公里,高速公路达到了2.52万公里。但是,我国大部分路面铺装水平低、车速低、通过能力差、城市道路狭窄、道路非网络化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观,高速度、高效率的城市交通系统尚未形成,城市内混合交通、非交通占用道路的情况非常普遍,交通管理水平不高更是降低了原本不足的交通设施的使用效率。另外,目前很多城市规划还缺乏战略眼光,尤其是停车场,不少小区还按照平均十户一辆汽车的比例设置,因此,当汽车快速增加时,车与路、车与停车场所的矛盾就尖锐起来。要适应现代城市交通快速、机动的特点,就必须改变现有的城市建设格局,科学规划,适当超前。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就此谈到,我们似乎总是强调消费环境如何如何,但消费政策只是软环境,交通基础设施才是硬环境。交通状况不改善,私人购车是难以发展的。
交通部公路司车辆管理处处长王水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道路条件的改善和提高,是满足广大消费者消费心愿的重要基础条件。为了更好地满足新形势下社会对交通发展的新需求,交通部有关领导在今年的交通厅局长会议上指出,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交通部门要努力实现交通建设新的跨越式发展。2008年要建成“五纵七横”的主干线,2010年要完成西部的八条主干道,不仅在数量上实现跨越式的发展,还要突出抓好质量管理。交通部门要在基础设施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为广大的汽车消费者和汽车生产者创造良好的外部基础条件。
做大汽车市场主要依靠私人汽车消费的增长,而私人汽车消费的增长不仅要依赖硬环境的改善——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油料的品质及供给、增加控制城市污染的基础设施等等,也要依赖软环境的改善——包括鼓励汽车消费的税费、金融政策的制定,城市动态、静态交通建设规划、城市交通管理法规以及控制污染等措施的出台。
消费政策制约车市 相关立法迫在眉睫
汽车消费硬环境的建设需要注入大量的资金,需要经过长时期的努力,是一个循序渐进、费时费力的过程。研究证明,在中国目前的汽车消费硬环境条件下,汽车保有量的增加还有很大的空间,汽车市场发展还有很大的潜力。因此,改善汽车消费软环境,也就是改善汽车消费政策,对启动当前汽车市场可以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迅速提高政府在汽车消费方面的宏观调控能力和管理水平,将会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等硬环境的潜能,并促进汽车消费硬环境的改善。
贾新光认为,目前在汽车消费的政策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无法可依、有法难依,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维权途径不通、维权成果差等等。就此他建议,汽车的生产、使用、管理是涉及全社会领域的行为,已超越了部门的管辖范围,因此不宜由部门条例的形式加以规范,而必须由人大和人大指定的专门委员会进行起草编制,并经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部门立法涉及利益和管辖权的问题,很难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贾新光提出,应尽快制定《汽车管理法》或《汽车法》,并将其作为汽车消费有关法律的指导性法律;尽快制定《物权法》,以明确私人购买的汽车属于私人财产;尽快制定《汽车安全法》、《汽车环保法》、《汽车噪声治理法》、《汽车产品认证法》、《缺陷汽车召回法》、《汽车报废法》、《汽车销售法》、《旧车销售法》、《汽车回收法》等配套法规,用以规范汽车售后服务、维修等方面的法律责任;应尽快制定《汽车税费法》、《停车法》、《高速公路收费法》、《燃油税征收法》等法规,以规范在汽车税费征收方面的法律责任;尽快制定《汽车贷款法》、《汽车保险法》、《汽车租赁法》、《汽车抵押登记法》等法规,以规范在汽车财产方面的法律责任;此外,还应对现有的《汽车驾驶法》进行修改,以更严格地规范汽车驾驶方面的行为和法律责任。
注: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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