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从人保已发生的信用保险赔案情况看,群发性、区域性和故意拖欠、蓄意诈骗者占绝大多数。如2001年在广州集中发生的投保人、销售商及保险代理人相互串通,用虚假贷款购车诈骗保险赔偿金的案件就是例证。另外,有的借款人有钱不还,经多次催讨才勉强还款,加大了公司经营成本。
第二道槛:目前汽车消费信贷特有的风险———政策风险,也引起了业界的关注。这是我国目前汽车消费信贷的特有风险。由于车价的不断下跌,在特定时间某些车型的首付款与车价下降幅度基本上可以持平,风险就会集中爆发,不少购车人会因为车价下降贬值而拖欠贷款或拒还余款。另外,对于经营性用车而言,还款能力与经营效益的好坏相关,而经营情况又直接受到运输市场需求的影响,因此经营不善导致拖欠贷款或人车失踪的情况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已呈现上升趋势。
第三道槛:银行、汽车经销商逆选择风险大面积发生。车贷履约险承担的是银行的信贷风险,银行和保险公司本应密切合作以达到双赢之目的,但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银行的基层单位片面强调自身利益,任何风险都不愿承担,最近,北京等大城市已出现银行放宽买车贷款条件,对无风险的客户不要求投保保证保险,仅对生产性用车和风险无法控制的贷款客户投保保证保险。这种保险公司承保银行“筛选后的风险”的作法,进一步增加了保险公司经营风险。
第四道槛:车贷履约险业务严格说是一个管理型业务,需要专门机构、专门人员,特别是法律人才,走专业化经营之路。由于此项业务发展过快,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生产商的管理相对滞后,或为了追求规模而放松了管理。这就造成了管理风险。
目前中国的信用管理办法已三易其稿,有望今年出台。随着银行、保险公司的不断发展,“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将是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车贷履约险也将成为伴随其中的特定的信贷保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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