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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朝日新闻》报导,日本首大汽车制造商丰田汽车在截至2002年3 月31日为止的两年,漏报大约50亿日元 (4700万美元)的收入,必须补缴税款及缴纳罚金共20亿日元。 报导中未引述消息来源表示,漏报的收入包括支付给新加坡行销分支的10亿日元。日本名古屋地区国税局认为此笔款项系刻意移转以避税。 丰田汽车发言人Tetsuo Kitagawn表示,将详读此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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