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汽车消费贷款担保可分别采用抵押、质押和第三方保证方式
1、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的,应以该车的价值全额抵押。
2、借款人以房产抵押的,要将抵押物评估登记、签订房产抵押合同,以权利、动产质押的,签订质押合同。
3、借款人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须对保证人的资格、能力、资信、状况进行核保,签订保证合同,并由保证人单位盖章。
四、汽车消费贷款的保险手续
1、借款人以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保证的,在保险单中注明工商银行对保险金享有第一位的、全额受益人。
2、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的,需在我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还款保证保险核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盗抢险,并在保险单中明确工商银行作为第一受益人。保险金额以申请贷款的抵押物全价作为投保的价值,投保期至少要长于贷款期半年。
3、借款人以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将其抵押物办理保险,并以工商银行作为受益人。
4、分期还款保证保险在购车时一次性交纳保险费,机动车辆保险则以相应险种的费率和固定保费进行计算,在购车时交纳一个年度保险费,次年到期另行续保。在保险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五、汽车消费贷款的偿还方式
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提前15日向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
贷款偿还方式有两种:
1、等额本息还贷
2、等本金利息递减还贷。
汽车消费贷款还本付息方式,我行采用牡丹信用卡、活期储蓄(存折)、转帐支票三种;
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并在借款合同终止后15日内,将担保的抵押物或抵押物有关凭证归还给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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