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马碑基座上不久将摆上复制品
沈阳故宫下马碑被毁案一审宣判被告不服判决表示将继续上诉
新闻回放:1999年6月21日凌晨2时许,沈阳故宫博物院东门外路边的“下马碑”被一辆疾驶而来的白色奔驰轿车撞成五大块和若干粉碎小块。车祸发生后,轿车毁了,司机死了,乾隆大帝谕旨修建、全国仅存的皇宫门前“下马碑”也因此四分五裂。
面对突来横祸,沈阳故宫博物院的负责人伤心之后,一纸诉状将肇事车主“福满楼”以及其老板于成启一并告到了法院,并请专家鉴定此碑价值后提出了2700万元的索赔要求。但因种种原因,此案整整四年后才作出被告赔偿100万的一审判决。
审判现场
■判定被告赔付百万
6月18日,受全国关注的“沈阳故宫下马碑被毁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时,被撞后已碎的下马碑已由沈阳故宫门外移到了故宫的一个陈列室中。
庭上,双方进行了紧张的辩护。此后,法院根据双方的辩护结果,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结果如下:法院审理认为,下马碑系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沈阳故宫博物院古建筑群组成部分,肇事者福满楼火锅城雇用的司机卢志会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撞坏下马碑,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垫付。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于成启在此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对沈阳故宫博物院管理的下马碑予以修复,修复费用由被告于成启承担。被告于成启赔偿沈阳故宫博物院100万元人民币,于此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付清。
■被告表示继续上诉
对于如此宣判的原因,此案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文物具有无价性和不可再生性,下马碑的实际价值虽然不能以货币方式衡量,但损害结果确已实际发生,原告的经济损失实际存在,故作出如上判决。
宣判后,原告方两位负责人———沈阳市文物局副局长张英、沈阳故宫博物院院长支运亭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只是向记者强调文物部门一直很重视此事,有关下一步作何打算还需进一步研究。而被告方诉讼代理人金锡盛则向记者表示,被告对于赔偿数额有异议,有上诉的想法。而对于继续上诉的胜算有多大,金锡盛没有给予回答。事发经过
■下马碑撞成五大块
1999年6月21日凌晨2时32分,一辆疾驶的白色奔驰轿车在沈阳市故宫博物院(以下简称“沈阳故宫”)东侧的沈阳路上突然失控,向立于“沈阳故宫”门前的皇宫下马碑撞去,当即将碑撞成五大块和若干粉碎小块。
肇事司机是沈阳市福满楼火锅城(以下简称“福满楼”)雇用的卢志会,事故发生后,卢志会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7月4日,沈阳市沈河区交警大队作出报告认定:卢志会忽视安全,致使汽车侧滑撞到下马碑基座。此案系卢单方事故,应负全部责任。鉴于卢志会已死亡,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责成肇事车辆所有人沈阳“福满楼”对此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被撞碑价超两千万
对于交通部门的这份认定报告,双方没有达成一致。2000年4月,“沈阳故宫”将“福满楼”及其老板于成启推向被告席,并要求其赔偿2700万元的损失。
对于2700万的赔偿数额,双方的意见相差甚远。“福满楼”表示:最多只能赔偿原告50万元,而且还得分期分批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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