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从今天起至7月20日,公安部通过公安部网站向社会广泛征求对《车辆管理工作十项便民改革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这十项便民改革措施是:
一、向农村和车辆交易市场延伸车辆牌证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车辆牌证。
二、扩大新车免检范围,减少新车上牌环节。所有海关进口的车辆和实行生产一致性认证的国产9座(含)以下载客汽车,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免上检测线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三、延长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定期检验周期。已办理注册登记的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六年内,每两年检验一次。
四、缩短进口车数据通报周期,提高国产车公告传递速度。实现进口车办结海关手续、国产车新产品公告发布一日后,群众购买车辆即可办理牌证。
五、调整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流程,减少群众办牌等候时间。
六、车辆转籍时档案材料登记有误的不得退档,避免群众多次往返。
七、进一步放宽申请驾驶的条件。将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年龄上限由现行的60周岁放宽到70周岁;已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的人员超过70周岁、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的,允许继续驾驶;允许现役军人和武警申请地方驾驶证;允许左下肢残疾,但其他肢体健全的人员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驾驶自动挡汽车。
八、简化驾驶证补领、异地申领手续,实行就近换证、审验。取消驾驶证丢失必须登报声明和30天后补领的规定,对申请补领的,车辆管理所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发驾驶证。
九、建立便民服务互联网主页,所有的车辆号牌号码一律输入计算机,实行电脑公开自动选号。
十、大力推行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群众申请办理各种车辆牌证业务。
公众可通过写信、上网(www.mps.gov.cn)等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通信地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邮政编码1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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