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肇事也能投保!近来遭受质疑的天安保险“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一事,终于有了天安保险高层的明确表态。昨天,天安保险董事长陈剖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项险种绝无纵容甚至鼓励酒后驾车之意。
该项险种的条款显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的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人依据本条款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就是这区区百字,引发了一场不小的质疑。质疑的焦点在于,既然酒后驾车肇事有了保险对其经济上的“保障”,很可能因此变相纵容酒后驾车。
陈剖建认为,酒后驾车是故意行为,但酒后驾车未必肇事,因此酒后驾车肇事属于意外事故,具有不可预见性。与第三者责任险一样,该险种承保的也是具有不可预见性的意外事故,对于驾驶人的故意行为,该险种同样作为责任免除不予赔偿。为了有效控制道德风险,该险种规定了较大额度的绝对免赔率,即保险赔付标的中有较大比例已事先约定将不予赔付,以此告诫客户不要以身试法。
据悉,自今年年初推出以来,这一险种目前的投保人数不到400人,尚未出现一例赔付。(解放日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