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由哪些单位印制、发放?
《协议书》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监制,由人民、太平洋、平安、华泰四家保险公司印制,同时发放给各自承保的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员也可到公安机关各交通支队的事故办案单位、车管所和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领取。
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候处理?
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等候处理:
1、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
2、造成人员伤亡的;
3、车辆不能行驶的;
4、一方驾驶员属酒后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车辆按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1、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
2、肇事人所驾车辆为外省市号牌,且不能当场赔付的。
当事人应当如何使用《协议书》?
《协议书》是当事人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重要依据,共分为5联,第一联是《通告》,后四联正面为《协议书》正文,背面是使用说明和保险公司的联系方式。使用时应当认真填写,做到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执一份并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领取。
注:请作者与我们联系PCauto@PCaut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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