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一著名媒体报道,北京昌平的刘先生因怀疑其购买的丰田汽车存在质量缺陷,而将北京鸿都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和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告上了朝阳法院。
据悉,刘先生于1999年底在北京鸿都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处花了43.6万元买了一辆丰田佳美2.2型汽车。在去年10月13日,当驾驶员李某以正常速度开着这辆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发动机缸体内一连杆断裂,将发动机缸体扎破,从而发生爆炸并引起火灾,车辆被严重烧损。刘先生多次要求北京鸿都汽车销售公司和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给予赔偿,却一直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件。刘先生表示,北京鸿都汽车销售公司和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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