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鉴于非典疫情的影响,镇江市交通、公安及市政公用管理局近日联合下文,在五、六两个月下调出租汽车的相关税费,确有困难无法经营的出租车主,可申请停运,免交税费。
从5月1日至6月30日,镇江市城市出租车按月度缴纳的“管理服务费”由原来的每辆车900元调整为550元,对出租车应纳税营业额由原来核定的每月6500元调为每月3000元,其他“客票附加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预收经营权证有偿使用费”、“出城登记费”等规费,全部下调50%。总计每辆出租车在调整期内可享受减免税费840元左右。
另外,对确有困难无法经营的出租汽车车主,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可申请停运歇业。停运歇业期间,经地税部门审核,可免缴税费。但为了确保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营运,报停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市出租车总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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