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次召回为何不包括中国
据了解,国际汽车厂商在国外公开召回,在中国却讳言召回早有先例。例如,今年2月,《华尔街日报》曾报道说,德国大众在全球召回大约85万辆点火线圈存在缺陷的汽车,而大众在中国的声明中并没有“召回”的字样。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我国没有明确的汽车召回法案,因此难以在法规上约束国外汽车企业。
据悉,在2002年10月2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草拟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召回规定至今仍未出台。
对于召回制度迟迟不出台,有专家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缺乏相关法律约束;二是政府和汽车厂家的担忧。例如美国制定了《汽车安全法》等几个法律文件,从汽车的技术、安全、环保、使用等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中国,目前只能依据《产品质量法》和“三包”规定,而汽车还不在“三包”范围内。目前召回只能依靠国家质检总局的强制命令
为此,在目前缺乏召回制度的情况下,有时不得不依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强制命令,禁止进口“问题车”才能奏效。如三菱帕杰罗V31以及去年的奔驰MB100面包车都是在出入境检验机构的“禁令”下达后,才开始在中国召回问题车。
而国内汽车企业的召回则更为“羞答答”。由于担心召回会影响产品声誉,一些国产汽车出现问题时,厂家会多方封锁消息,讳言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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