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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颁布新规定 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处理

出处:pcauto
责任编辑:qing

[03-2-14 12:08] 作者:PCauto


  广州相关部门日前对媒体表示,从3月1日起,广州市对在市行政区域的道路、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情节简单、现场事实清楚、仅造成车辆损坏或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将实行快速处理。当事人双方可自行协商或做出标记,将车辆立即撤离事故现场。


  广州市即将出台的《关于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通告》规定中明确表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一方当事人负全责又不涉及伤害他人或财物的,要迅速撤离现场;一方当事人负全责,有伤害他人或财物的,要迅速做出标记,车辆移离现场,并即报交警处理;当事人双方对事实无争议的,应当即自行撤离事故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双方对事实有争议或需保险理赔的,须自行设置标记,撤离事故现场,并即报交通警察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对违反规定没撤离现场而影响交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交通民警可对其进行强制处置;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新措施一可大幅度减少因交通事故带来的交通堵塞,二可减少办事程序,三是有利于增强司机和行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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