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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车厂2007起强制回收旧车

出处:pcauto
责任编辑:bear

[02-11-12 16:44] 作者:Z


  最近中国在开始讨论“汽车召回”草案的时候,欧洲德国在绿党环境部长Trittin魄力主导之下,延宕了几年的“旧车回收法”终于继欧盟其它先进国家之后,也在德国通过了,并自2002年7月1日起开始生效!

  该法规定:汽车制造商或进口商,有免费回收旧车的义务,并须将车体以环保的方式回收、再利用。德国虽然堪称世界级的环保模范生,但是在这之前,只要谈到工业界于旧车回收的责任,所有政治人物都要三缄其口,就怕惹恼了算是德国工业老大的汽车业,影响民生经济。所以当众多国家响应欧盟政策纷纷立法规范汽车制造业者时,只见德国总理大打太极,迟迟没有具体行动。这次法案的通过,可算绿党执政的一大功绩。

  德国驾驶人自2002年7月以后起买的新车,可以免费交回给生产厂商或者进口商回收再利用,不必再担心旧车报废后的去处了;7月之前买的车则自2007年以后才适用该法。在此之前,反应快、消息灵通的汽车驾驶可以把不合环保规定的旧车卖给东欧二手车掮客,赚笔小外快,反应比较慢的人就只好乖乖交钱给处理站或修车厂,让他们来处理不合规定的报废车,而这一切,都是为了环境的永续经营!这样,旧车零件回收的责任始终落在消费者身上,而汽车买卖最大的获利者:生产商,却一点儿事也没有。新的“旧车回收法”就积极多了。

  法令规定汽车生产商必须无条件回收卖出的汽车,并且自2006年起,汽车材料、零件的回收必须达到85%的再利用(=利用经济价值不变)率,以及80%的回收(=利用经济价值多半降低)率,2015年起则提高到95%和85%。此外,针对汽车制造材料该法也有严格规定:自2003年7月开始,汽车的制造不准使用含有重金属如:镉、水银、铅、6价的铬等的材料,以防范更严重的环境污染。

  这个法令提供汽车厂商们长期发展环保汽车以利日后回收的诱因,可说是前后双管齐下,积极刺激汽车工业的环保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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